朱元璋管理财政方法的措施(朱元璋对地方管理的改革)
6442024-11-16
大家好,关于朱元璋管理财政方法的措施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朱元璋对地方管理的改革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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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朱元璋大力强化封建专制的中央集权,主要原因在于明朝建国初期社会矛盾仍然非常尖锐。因此朱元璋需要通过强化封建专制的中央集权,从而满足对内镇压敌对势力,对外保卫国家疆土的需要(朱元璋为何大力强化明朝的中央集权?这4个历史背景告诉你原因)。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朱元璋为了强化封建专制的中央集权,究竟采取了哪些主要措施?
明朝初期继承了元末农民政权,宋政权,即小明王韩林儿的国家机构形式。而那时宋政权的机构形式又是仿效元朝的。因此朱元璋建国初年的国家形式与元末大同小异。
这套制度经过几年的运行之后,朱元璋开始慢慢觉得这套制度并不理想。其中,朱元璋对国家机构最大的不满主要集中在中书省宰相权力过大。他认为因宰相独揽大权,导致“君不能躬览庶政”,也就是君主无法亲力亲为,处理国家大事。
大多事宜主要依靠宰相,每遇重大问题宰相再向皇帝请示,而不是皇帝亲自第一时间去进行政务处理。因此,朱元璋觉得“故大臣得以专权自恣”。
朱元璋强化中央集权的两个主要方向
当时朱元璋认为,当时的国家机构极易导致国家大权的旁落,因此朱元璋决定对此进行改革。这场改革主要有两个方向:
朱元璋改革方向1:行政机构改革朱元璋提出了“权不专于一司”的改革方向,意思主要指的是,在一个机构当中权力不能过度集中在一块儿。譬如说兵权,不能由中央的一个军事机构全部独揽,还需要有另外一个机构与之相互牵制。又如地方行省的权力不能由总督一人独大,行省需要设置不同机构领导、共同商议决策。
朱元璋改革方向2:事皆朝廷总之也就是一切军过大事或重大决策朝廷说了算,由朝廷总揽,不允许各地机构各自为政。而这里的朝廷事实上就是指的皇帝,也就是机构分权,最后再到皇帝高度集权。
朱元璋强化中央集权的主要改革措施
朱元璋的改革1:行政机构改革军事机构的改革首先从地方着手。元朝的地方机构叫做“中书省”。另外设“行中书省”作为重要的分出机构。
行中书省,主要是指地方仿照中央中书省设置地方中书省(行中书省)。
中央中书省设立什么官职,行中书省也同样设置什么官职,其中也包括宰相一职。
因此,行中书省可以理解为“分出机构”而非“派出机构”。所以元朝的行中书省事实上总揽军事、行政、司法、军政、司法、财政大权。正如《元史》中的《百官志》关于行中书省的记载:“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所以,人们将元朝的行中书省视为“外政府”,而中央的中书省则是“内政府”。这也是导致元末农民起义,中央对地方的指挥缺乏力度,元朝各地政府各自为政的局面的主要原因之一。
经过多番考虑,朱元璋于洪武九年(1376年)下令废除行中书省,设三司取而代之。
取代行中书省的三个机构分别是:①承宣布政使司:管理民政——简称布政司;②提刑按察使司:管理司法监察——简称按察司;③都指挥使司:管理地方军事——简称都司。
明朝的布政司、按察司、都司彼此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共同隶属于朝廷,归中央统一指挥。这样的改革,就极大地增强了皇帝对国家的控制。
洪武十三年(1380年),中书省左丞相胡惟庸被人告发谋反。朱元璋以“谋危社稷”的罪名将其抄家灭族,并宣布废除中书省和丞相一职。
胡惟庸早年随朱元璋起兵,洪武三年,因李善长的推荐拜中书省参知政事,任右丞相。约至十年进左丞相。
废除中书省后,朱元璋提升中书省下属的立、户、礼、兵、刑、工六部,由六部分别处理中央事务,六部任命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
这样一来,宰相的权力在一定程度上就集中到了皇帝的手中。地方的权力向朝廷集中,而朝廷的权力向皇帝集中。从而将封建专制从中央集权推向了新的发展阶段。
朱元璋的改革2:军事机构改革
1.设五军都督府
朱元璋将原来元朝的军事机构“枢密院”,改为“大都督府”,后又由于担心大都督府权力过大将其一分为五,包括前军都督府、后军都督府、左军都督府、右军都督府和中军都督府,前后中左右即“五军都督府”。
全国基层设立“卫所”,设部队编制,向上设都司,再向上统一由五军都督管理。五军都督各自管辖一部分卫所,以此来分散军事权力。
由于明朝的军籍可世袭,朱元璋规定,五军都督主要管理军籍,执掌军政。但五军都督没有领兵之权,而是由兵部掌管军官的铨选、下达军令。这就形成了五军都督府和兵部权力的相互制衡。
具体来说,朱元璋还规定,凡遇重要战事,需由皇帝任命总军官,调用卫所兵力组织战斗。皇帝所做的均是决定由兵部发布。战争结束后,被调任命的总军官需要交还将印,所有部队返回原属卫所。由此一来,将领无法随意调动军队,兵权就在很大程度上集中在皇帝手中。
朱元璋推行分封制,他将除嫡长子之外的皇帝之子分到全国各地做藩王,每个藩王都配备护卫军,并拥有很大的政治和军事权力。藩王代表的皇室政权形成了“屏藩王室”,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地方的军事力量。
朱元璋的改革3:监察机构改革监察机构在明初时期同样仿照明朝,设“御史台”。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名督查院,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
此外,六部下设“六科”,以监察六部官员。并将原来皇帝身边名为亲军都尉府的侍卫机构改成“锦衣卫”。锦衣卫下设专门从事侦查、巡捕、审问、刑判等职权的“镇抚司”
〖One〗、维护公平正义一直是中国社会的重要价值追求,
〖Two〗、孔子就曾提出“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政治主张。为了实现社会公平,中国古代思想家们强调税收制度的“至平”“趣公”原则,希望通过发挥税收的杠杆作用来调节收入分配。
〖Three〗、《续资治通鉴长编》提出了“均天下之财,使百姓无贫”的政策主张,强调政府要承担起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
〖Four〗、北周时期的苏绰认为,如果在租税上能够“斟酌贫富”,合理地划分等次,只要方法适当就能够实现“政和而民悦”,实现“均无贫”。
〖Five〗、明太祖朱元璋提出,赋税要查验农户“丁粮多寡,产业厚薄”,按民户负担能力制定差别税率,其中包含均衡民户收入的合理因素。
〖Six〗、除了调节收入分配,古人还主张保障社会困难群体的生活。《管子·入国》中就记载了管仲治齐时提出的“老老、慈幼、恤孤、养疾、合独、问疾、通穷”等举措,这可以说是社会救助和优抚等制度的雏形。
〖One〗、封邑制变为俸禄制是一项政治制度改革措施。在封邑制下,王朝皇帝通常将土地分封给高官作为他们的薪水和福利。而在俸禄制下,高官的薪水和福利不再与土地挂钩,而是由国家按照一定的标准予以发放。
〖Two〗、这种措施的实施,使得高官们不再以土地数量作为权力和地位的象征,而是更加注重实际的能力和职务履行。
〖Three〗、同时,俸禄制也使得中央政府更加集权,减少了地方势力的影响力,有利于国家政治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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