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龙盈理财 杭州龙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092024-11-02
很多朋友对于理财代销机构被处罚了和理财代销机构被处罚了会怎么样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块儿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安全
2.中原银行作为一家正规的银行机构,代销兴业理财产品时会遵循相关金融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产品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同时,兴业理财作为一家知名的理财公司,也会对其产品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和监管,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和资金安全。
3.此外,中原银行作为代销机构,会对兴业理财产品进行风险评估和筛选,选取符合投资者风险偏好和需求的产品进行销售。
投资者在购买兴业理财产品时,可以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进行选取,以确保投资安全和收益稳定。
〖One〗、光大理财代销是银行“代理销售”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获得中间手续费的一种营销方式。例如银行代销公募基金、保险、信托产品等。
〖Two〗、银行只是“代销中介”,不承担产品管理与兑付。
〖Three〗、理论上银行代销的产品也会有“准入”,代销的产品肯定都是由合规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飞单或欺诈除外),但是产品不一定符合你的风险偏好、流动性要求以及收益目标,所以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符合。
要看情况,银行卖的理财产品分为自营理财和代销理财,前者是银行发行的,后者是其它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只是一个销售渠道,表面来看,自营理财要比代销理财更加安全,但是细分来看不能一概而论。银行代销理财产品合法合规的,也是安全的,我说的这个安全并不说他一定保本保息,而是说这个理财产品是合法的,并不会被卷走,导致你血本无归。
其实不是华夏银行理财产品出了问题,而是通商国银发行的私募到期不能兑付,恰好有相当部分私募产品由华夏银行嘉定支行前员工濮婷婷私自销售,通商国银破产后,投资人要求兑付无果,便找华夏银行求兑,演变成华夏银行理财风波。
2011年11月起,通商国银资产管理公司发行四期产品名为“北京中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计划”,担保方为中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中发担保)。
四期募集期共半年,计划筹资超过
1.5亿元,实际出售
1.19亿元。
自然人认购金额门槛分50万元、100万元和300万元三档,相应承诺11%、12%和13%三档预期收益率。
四期产品中,2011年11月的第一期募集4000万元,投资于河南省商丘市永恒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同年12月,第二期募集2000-2500万元,投资于河南郑州新盛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马自达4S店)的股权;2012年初的第三期募集5500万元,投资于河南省奥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奥迪4S店)的股权;2012年3月第四期募集3500-4000万元,投资于河南云顶文化娱乐投资有限公司的装修。
据报道,涉嫌私下销售该产品的,不仅有华夏银行支行前员工,还有其他银行;上海一家第三方财理公司,亦曾向公众宣传、推荐和销售相关理财产品。
而为了把产品销售出去,通商国银对销售人员的激励高达5%~7%。时任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嘉定支行前业务经理濮婷婷销售了以上产品的90%。
这是银行业员工私售“飞单”造成纠纷并爆发的首个完整案例。
惠誉评级在报告中称,此事凸显了“银行在向投资者出售投资产品过程中引发的信誉风险”。中金报告分析:从财务角度而言,若华夏银行的声明属实,则银行更多承担内部管理不严的责任,并无兑付义务;即使确为银行代销(中金判断可能性较小),按照投资合同约定,该产品不承诺保本不承诺收益,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担。但是,在维稳环境和过往案例刚性兑付的背景下,不能排除华夏银行最终兜底的可能。
即使兜底,假设
1.19亿全部都通过华夏银行的理财经理销售,则对华夏银行2012年税前利润的影响约为1%。
从声誉的角度,若最终华夏银行不兜底,中金认为“坏名声”可能会影响理财产品短期内的销售,但是从另一个角度,实际上帮助银行排除了部分无视风险、只追求收益的客户,未尝不是一件幸事。
“我们认为如果监管机构要求华夏银行兜底将后患无穷。”
中金报告认为,此次华夏银行的事件对行业而言有标志性的意义,在产品并非银行发行、渠道并非银行代销、高收益(11-13%)非保本条款、50万认购门槛等情况下,若仍然需要银行兜底,则进一步强化社会对银行兜底的预期,对银行甚至所有金融机构是灾难性的冲击,而且会进一步扭曲金融体系风险定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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