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理财销售怎么样的(期货公司理财)
6032024-11-19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银行理财销售技巧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银行理财销售技巧以及银行理财销售技巧帮助客户解决问题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块儿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One〗、国家银监会《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将存款单独作为理财产品销售,不得将理财产品与存款进行强制性搭配销售。商业银行不得将理财产品作为存款进行宣传销售,不得违反国家利率管理政策变相高息揽储。
〖Two〗、银监会表示,制定该《办法》的基本思路是强化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环节的规范,要求商业银行做好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真正做到“卖者有责”,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买者自负”,最终实现“将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实现合规销售,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而,该《办法》着重要求商业银行对理财产品的风险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级、评估,并对理财产品销售、宣传销售文本及销售人员进行明确规范。银监会表示,“按照风险匹配原则,将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是制定该《办法》的基本指导思想。按照一定标准对理财产品和客户进行风险评级,将某一风险级别的理财产品卖给同一风险承受能力级别或更高风险承受级别的客户,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风险匹配,避免出现误导销售的情形。因此,《办法》提出要对客户和产品分别进行评级。对于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应当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拟销售的理财产品自主进行风险评级,制定风险管控措施,进行分级审核批准。理财产品风险评级结果应当以风险等级体现,由低到高至少包括五个等级,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分。
〖Three〗、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应当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确定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由低到高至少包括五级。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依据,至少应当包括客户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的、收益预期、风险偏好、流动性要求、风险认识以及风险损失承受程度等。商业银行对超过65岁(含)的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时,应当充分考虑客户年龄、相关投资经验等因素。
〖Four〗、此外,《办法》还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根据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潜在客户群的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为理财产品设置适当的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风险评级为一级和二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人民币;风险评级为三级和四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风险评级为五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
〖One〗、一向客户推荐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应严格按照身份验证要求,对客户身份进行核实
〖Two〗、二应妥善保管带有客户信息的申请资料,不得随意摆放客户信息资料
〖Three〗、三应向客户充分披露信息和提示风险,严禁向客户推荐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产品
〖Four〗、四严禁代客户办理或代客保管重要物品
〖Five〗、五严禁擅自以银行或个人名义与客户签订任何形式的理财协议,并承诺或建立私人委托理财关系。
销售都比较辛苦。银行的销售不但需要专业知识以及熟知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稳定的客户源,要和各种客户混熟。银行理财销售的主要困难就是销售任务比较难完成,几千万的任务压力比较大。但是完成了任务收入还是很可观的
〖One〗、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
〖Two〗、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
〖Three〗、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进行合规性审查,准确界定销售活动包含的法律关系,防范合规风险。
〖Four〗、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
〖Five〗、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风险匹配原则,禁止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风险匹配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只能向客户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
〖Six〗、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
好了,关于银行理财销售技巧和银行理财销售技巧帮助客户解决问题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